冀農財字〔2023〕14號
根據農業農村部、財政部印發的《2021-2023年全國通用類
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》和有關要求,結合我省實際,省農業農村廳、省財政廳組織制定了《2021-2023年河北省
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(2023年第二次調整)》,現予公告。
為保持政策連續性,維護購機者權益,修訂后的撒(拋)肥機等品目補貼額從公告發布之日的第二天執行,公告之日(含)之前購買的機具,以購機發票日期為準執行原補貼標準。
附件:2021-2023年河北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公告稿(2023年第二次調整部分)
河北省農業農村廳 河北省財政廳
2023年9月26日